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进程和培养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过程,实施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原则:
1、各专业要面向市场,紧扣行业准入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
2、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实践课等组成,必修与选修课程,理论与实践课程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
3、强化实践教学,加强对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整体优化和系统设计,推进实训实习内容和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实践性教学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50%。
二、时间安排及制订要求:
1、5月20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
2、5月31日前对初稿组织讨论,修改后定稿。
3、6月5日前完成文字审校,组织排版印刷。
4、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严格按照附件给出的模板及格式编制。
5、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应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
三、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
组长:杨玉军 副组长:胡青
成员:秦浩 张文丽 王景芹 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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