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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4-3 15:30:32   教学处    本站    点击:2024次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教学处决定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9年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9-2020年)》(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应具备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 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要切实注重研究人在自身关注或擅长研究领域方向上的学术成就与成果积累。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2. 实践性。立项的课题研究内容应具有实用性,要能够解决学校或相关领域切实需要解决的问题,有改革与创新,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3. 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4. 除切实必要的之外,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为本校教研教改所用,各教学科要加强统筹,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以各教学科为单位,统一申报。各教学科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经研究讨论给出科学、严谨、明确的详细意见。教学处要加强培育,提高项目质量。项目组要分工明确,避免“搭车”现象。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 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

2. 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项目研究。

3. 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

4. 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6人。

四、申报流程:

        申报人根据教学处发布的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确定研究课题,填写统一格式的校级课题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所在教学科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各科室主任交由教学处。报送截止时间419日,电子版以“部门名称—2019校级课题—申报人姓名”为名统一发送到教学处电子邮箱:sjzdjx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校内课题申报指南19-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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