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于2021年10月修订了《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方案》(陕建职大[2021]22号)。
2021年教师序列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将采用《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方案》(陕建职大[2021]22号)和《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师序列职称评分办法》(陕建职大[2014]25号),展开年度教师序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评审方案和办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向人事处反映。电话:029-88489078,邮箱:82360122@qq.com。
附件1《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方案》.pdf
附件2《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教师序列职称评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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