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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被“亲情陷阱”蒙蔽心灵
2015-12-2 11:04:08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站    点击:3613次
  当今,贪腐案子,十之八九有亲属的影子。亲属多人涉案、家人先后坐牢,并非鲜见。
  这应引起高度注意。
  北宋政治家司马光写过一篇《训俭示康》,告诫儿孙崇尚节俭,老实做人。有云,“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司马光心如明镜,深知官员致命的软肋在哪里,严防死守,不越雷池一步。
  像司马光这样有见识且极其重视家教的高官是很多的。在中国历史上,诫子、诫兄、诫侄等等家书,俯拾皆是,大都是要求家人,不要仰仗权门背景,目无纲纪,为所欲为,而要注重修为,谨言慎行。
  但可惜,事有另外一端:一人为官,举家皆贪。一方面,在官员看来,混个一官半职,帮兄助弟、扶儿携侄,乃是人之常情。如果不给自己的家里人捞些好处,实不甘心。另一方面,在官员亲属看来,难得有个有职有权的家里人,签章盖戳,举手之劳,何乐不为?不充分利用,岂不枉费了大好资源。
  这种想法好像合乎逻辑,屡试不爽,因此在浑然不觉中就一起跳进陷阱——“亲情的陷阱”。
  相信因贪腐而败家的各色人等,该是后悔不迭。故事至此,似乎平淡无奇,结论也不出所料。但亲情面前,有的人就是利令智昏,拦都拦不住。真正让人感慨不已的是,自己和家人搬到大牢里才明白,不是国家法律和谁过不去,而是你的“亲情”害了你。
  亲属之间本无意彼此加害,相互帮衬反倒害人害己,这是为什么?麻烦正出在这个不无道理的理由上。因为,社会公理是,拥有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正如获得成功必须付出努力甚至代价。越是高官就越应该有所约束,越是有权就越要受到监督。
  亲人之间互相帮助,天经地义,领导干部也不应该例外。问题是帮什么、怎么帮。
  很喜欢劝谕兄弟的文字,如《诗经》的《棠棣》,杜甫的《忆弟二首》,但最感动的,还是曾国藩对弟弟们的教诲。虽然他政务繁忙,但还是用相当多的时间关心弟弟们的学业,以至不惮辛苦,亲加批阅。这才是真爱,真帮;爱到了心里,帮到了点上。所以,曾氏一门,人才不少,惹祸的不多,这和家教家风不无关系。
  有一种情形,不知是否注意了,与“一家子贪墨”相反的是,更有几代人奉公守法的大家族。中央纪委网站介绍的郑氏家族,其家规要求,为官必清。从宋元到明清,173人为官,有的官至礼部尚书,没有一人因贪墨而罢官。
  即使在今天,干部家庭也有很多好样的,比如,焦裕禄、孔繁森、谷文昌等,不仅个人品德情操好,家属子女也行得正、走得直。
  以往认为,应该把家事和公事截然分开,这不错。工作上,当然要公私分明;但要做到这一点,恰恰应该对家事保持清醒,不要被亲情蒙住了眼睛,蒙蔽了心灵。治国和齐家,有时就是联系密切:配偶打旗号,儿女耍蛮横,兄弟搞特殊,连襟走门子,这些都缘于岗位和职位,缘于对权力的态度。领导干部自己是非不分,对家人一味纵容,任由徇私枉法,那么,祸患一定会不请自来。
  有个“杨震暮夜却金”的故事。杨震是个清官,对给子孙留遗产的事,有这样一段话:“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反过来想,也是如此:古来因贪墨而福及子孙的,几希;家败人亡的,倒比比皆是。(米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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