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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5-5 14:30:56       本站    点击:3036次

      2014年以来,我校各支部和广大党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立足学校发展创先争优,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结合庆祝建党95周年,学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我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各支部按照表彰有关要求,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和推荐。评选推荐要注重实绩,具有先进示范性,本人在学校工作3年以上,须是2013年6月前转正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分配:
行政管理党支部3名;教师党支部3名;学生党支部2名;离退休党支部2名。
      3.评选推荐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党委会审定。
      4.凡申报学校先进党支部的,须在学校年度支部目标考核中成绩处于前列,党支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经本支部党员大会认定后,提出书面申报材料,经党委会审定。
      二、时间要求
      各支部将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先进党支部申报材料(2000字)于5月13日前交组宣处。
      三、推荐集团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学校党委将在学校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中推选出集团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党支部)。

 

陕建职工大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陕建职工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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