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日至4月4日放假,共3天。
4月1日(周六)正常上班,补4月3日(周一)的课程;4月4日(周二)的课程由授课教师自行安排时间补课。
二、其他事宜:
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放假收假及有关通知,行政处安排好假期的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其他处室安排好处室的有关工作。
放假期间,各岗位值班人员切实做好值班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