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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4-21 16:28:03       教学处    点击:2264次

    为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于第10——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 5 月 2 日—— 14日(第10、11周),共2周。
    二、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
    组  长:杨玉军
    副组长:胡青
    成  员:秦浩  张文丽  王景芹  徐森
    三、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专项检查
    主要检查任课教师上课教案及多媒体课件、学生上课教师考勤情况、课程作业布置情况、课堂教学组织实施情况、教师有无缺(旷)课或私自调停课情况、教师调课补课情况等。
    2、教学资料专项检查
   (1)课程授课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授课计划是否按照教学进程安排组织实施;教学进度情况。
   (2)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主要检查课程作业布置及批改是否规范。
   (3)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主要检查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情况;教研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4)教师听课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是否按规定进行听课以及听课记录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3、实践教学检查
   (1)检查实训实习课程、项目的具体教学安排、任务书、指导书、实习实训日记、总结报告等教学资料。
   (2)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联系及指导情况。
四、教学检查方式
    1、按照期中教学检查内容,对教师课堂教学、教学资料以及实践教学进行集中全面查阅。
    2、走进课堂随机抽查听课。重点检查教学组织实施及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3、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听取学生在教师授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作要求
    1、教学检查期间所有专兼职教师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教学资料。
    2、有关部门和人员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教师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教学科要根据检查结果写出检查总结。学校将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对存在问题的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及时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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